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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受理之后

时间:2024-05-08 04:33:51
仲裁受理之后

仲裁受理之后

仲裁受理,当劳动者在工作中和单位或者公司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仲裁过程是比较漫长的,而且有很多的流程步骤,很多人并不是很熟悉,那么仲裁受理之后是怎样的呢?

  仲裁受理之后1

一、劳动仲裁成功之后是什么流程

劳动仲裁成功之后的流程为:

待用人单位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的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履行裁决书,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生效裁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二、劳动仲裁流程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受理之后2

一、如果仲裁受理后多久开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开庭的相关程序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仲裁受理之后3

一、仲裁结果出来后下一步如何做?

劳动仲裁判决书下来之后下一步是去当地法院立案。一般拿到劳动仲裁裁决书,和对方多没有在起诉起内去法院起诉的话,期满后去找原裁决这个案件的劳动仲裁员去出具一张仲裁生效证明,然后凭生效证明和裁决书一起写一张强制执行申请书,去当地法院立案庭,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对原告与被告之间的纠纷作出的判决是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需注意的是必须在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届满后1年内提出申请。

未按生效判决履行向对方支付货款的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同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二、仲裁流程怎么走的?

(一) 申请仲裁

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二) 审查立案

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三) 仲裁程序

受理仲裁申请后,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四) 开庭审理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不予受理。

(五) 仲裁调解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六) 仲裁裁决

对调解不成的案件,由仲裁庭作出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职工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和其他民事法律执行手段,要经过一定的流程,而不是口头上的随意约定,仲裁结果对双方都具有法律上的强制约束力,当事人要跟根据仲裁庭的裁决结果在时间限定范围内执行,拒不执行的可能要承担更加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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