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非婚生子如何上户口
重庆非婚生子如何上户口,非婚生子女的意思就是指那些在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前提下所生的子女。这些人其实还属于黑户,而“黑户”的就会导致很多孩子无学可上的问题,那么重庆非婚生子如何上户口?
重庆非婚生子如何上户口1
没有出生证生育小孩,属于计划外生育,想要上户口,是必须交社会抚养费的。
由婴儿父亲或者母亲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婴儿《出生证明》向婴儿母亲或者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依据《生育服务证》或者《出生证明》原件办理新生儿落户登记,婴儿落户可随父随母。凡是无《生育服务证》或者《出生证明》者,一律不予办理落户手续
具体解决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一般来说,如果是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生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要进行身份公证。
如果是婚后无证生育的,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如果是未婚生育子女的,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要给该子女办理入户手续。
1、必须查清对方以前有无小孩,这在缴纳抚养费时费用是不一样。按规定这个钱是男女分别都要交的。(这个也能变通处理的)
2、再到当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去婚姻登记机关开你属未婚的证明,去街道(居委会)开你未婚生育的证明。
3、携带上述证明和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你本人的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丢失了,那就需去孩子出生医院,复印你当时住院出院的证明,去复印时就说,是给孩子上户口的。人家就知道给你复印哪些的材料了。拿着所有证明,再去派出所落户就行了
重庆非婚生子如何上户口2
一、非婚生子女户口应该怎么上?
非婚生子女可以随父母一方报户口,孩子的父亲或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
如果没有出生医学证明,随父报生的,需提交亲子鉴定;随母报生的需要提交母亲产前医院检查、分娩记录、出院小结等凭证或亲子鉴定证明,然后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即报户口。
《民法典》中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也就是说,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权利,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只是上户口手续会繁琐一些。
1、提供婴儿的父亲、母亲的入户书面申请。
2、婴儿父母身份证、户口本。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亲子鉴定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非婚生女子的继承权,依法受法律保护。《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的规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说,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权利,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且不允许任何个人、组织、法人加以危害和歧视,由此而引起的侵权,由侵权人承担完全责任。
养子女,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这是对合法成立的收养关系、因此而成立的养父母子女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完全等同,只有在养子女经合法手续解除关系后,这种地位才会丧失,除此,任何个人、组织、法人都不得解除这种关系或剥夺其地位。
继子女,《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该条的规定明确了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适用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即继子女取得了与亲生子女同样的法律地位。
综上所述,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继承问题上均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是法定的,不可侵害的。
重庆非婚生子如何上户口3
受理范围
(一)、新生婴儿(含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国外出生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新生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二)、出生后未落户尚未成年或虽已成年尚无独立生活能力或需父母供养的,可在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申请落户。
办理材料
非婚生、计划外出生三年以下及计划内出生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小孩申请随父母入户的,由父母持相关手续到派出所申报,由派出所所长审批,10个工作日审结,审批同意的到派出所办理入户。审批手续如下:
1、父母申请书;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父母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①、房屋产权证;
②、房屋使用权证;
③、经市房交所登记的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
④、单位总产权证及分房通知单);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计划内生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婚生、计划外生育的街道证明)。
注意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